CPA經典母題解析與點撥:內部控制

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與內部控制審計相關的部分事項摘錄如下:

(1)甲公司與賬齡分析相關的信息處理控制在2018年度審計中測試結果滿意,且在2019年未發生變化,A注冊會計師僅對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實施測試。

(2)甲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對銷售傭金系統進行測試的結果表明運行有效,A注冊會計師評價認為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足以實現審計目的,不再另行測試。

(3)甲公司存在未經授權調整客戶授信額度的控制缺陷,考慮到該缺陷可能導致財務報表潛在錯報的金額大于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A注冊會計師據此將其直接認定為重大缺陷。

(4)甲公司對入職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并要求其簽署《反商業賄賂聲明》,截至2019年9月執行中期測試時,約新聘人員300人,該控制被視為每天多次執行且經測試運行有效。A注冊會計師認為剩余期間的新聘人員人數將不會改變該控制的運行頻率和中期測試的結論,無須執行前推測試。

(5)甲公司投資相關的業務流程較復雜,A注冊會計師在識別和了解控制時,首先向投資部低級別的人員進行詢問,進而向高級別的人員詢問并核實從低級別員工處獲取信息的完整性,結果滿意。

(6)甲公司倉儲經理每天隨意抽查若干筆出庫產品,將堆放在裝運區的貨物,與銷售訂單進行核對,但該程序無書面記錄。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項控制缺乏*度,且無法實施檢查程序以測試該控制的有效性,未將其識別為關鍵控制。

要求:

針對上述第(1)項至第(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果存在,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 恰當。

點撥:不屬于與特別風險相關的控制

(2) 不恰當。還應評價內部審計的工作并實施審計程序。

點撥:評價是否能夠利用內審工作實現審計目的,注冊會計師應當通過評價下列事項,確定是否能夠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以實現審計目的:

1.內部審計在被審計單位中的地位,以及相關政策和程序支持內部審計人員客觀性的程度;

2.內部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

3.內部審計是否采用系統、規范化的方法。

(3)不恰當。還應評價補償性控制的影響。

點撥:在確定一項控制缺陷或多項控制缺陷的組合是否構成重大缺陷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補償性控制的影響。在評價補償性控制是否能夠彌補控制缺陷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補償性控制是否有足夠的*度以防止或發現并糾正可能發生的重大錯報。

(4)不恰當。測試控制在整個期間的運行有效性時,進行期中測試后,還應對剩余期間實施前推測試。/應針對剩余期間獲取補充審計證據,并將期中測試結果前推至基準日。

點撥:CPA想利用期中獲取的審計證據,如果已獲取有關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

1.獲取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發生重大變化的審計證據;

2.確定針對剩余期間還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

(5)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應首先向級別較高的人員詢問。/注冊會計師應采用“從高到低”的詢問方法。

(6)恰當。